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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正风肃纪反腐的成就与经验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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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建研究》2021年第6期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100年来,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以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站在建党100年的新的历史方位,全面总结党正风肃纪反腐的成就与经验,对于新时代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正风肃纪反腐的历史成就

  中国共产党诞生伊始,就致力于建设廉洁政治。正风肃纪反腐伴随着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发展的全过程。我们党在自我革命中,不断创新正风肃纪反腐思想理念、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强健党的肌体、提升长期执政能力。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依靠坚定信念和铁的纪律,杜绝腐化堕落思想的侵蚀,夯实反对腐化、建设廉洁政治的基础。大革命时期,党在全国壮大组织力量的过程中,针对部分投机分子混入党内以及部分党员腐化变质的问题,于1926年发出《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并在党的五大上成立了专门的党内监察机构——中央及地方监察委员会,确保自身的纯洁性和战斗性。土地革命时期,党提出“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在党和军队内部严明纪律、端正作风;成立苏维埃中央工农检察部、中央检举委员会等机构,严肃查处“于都案”等贪污腐化案件,并开展大规模的惩腐肃贪运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中央提出“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等思想,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等法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大力倡导廉洁自律、“两个务必”等优良作风,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通过政治运动等形式开展教育、惩治腐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党中央坚持把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推动发展相结合,通过充分发动群众,开展整风运动、整党运动、“三反”运动、“五反”运动、新的反贪污运动等,进行全面教育,大力解决党内存在的挥霍浪费和腐败问题;坚决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刘青山、张子善案等贪污案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法规制度;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机构。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党不断探索制度建设新路径,正风肃纪反腐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道路。针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清醒认识到党风和腐败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强调整个改革开放过程都要反对腐败,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恢复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国务院监察部,逐步确立了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上法制化道路。党的十四大后,党中央确立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反腐败战略方针;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体制;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党的十六大后,党中央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辟制度反腐新路径,努力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反腐倡廉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创正风肃纪反腐新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失位、缺位,正风肃纪反腐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腐败日益侵蚀党的肌体,动摇党长期执政基础等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告诫全党:“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进一步发展和创新党的建设理论,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初步实现不敢腐的目标。通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衔接,构建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败制度体系;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创制突破、提升效能,以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配套保障、协同推动,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初步建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编密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不断淬炼党员干部的党性心性、锻造优良作风品格,增强政治能力,构筑了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中国共产党正风肃纪反腐的经验启示

  始终坚持党对正风肃纪反腐集中统一领导,形成分工明确、贯通协作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有序推进。反腐败斗争是严肃重大的政治斗争,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和社会发展既有的组织形态,必须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才能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从事业全局出发,形成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科学决策,构建正风肃纪反腐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支柱,二者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统一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各级党委既是领导主体,也是落实主体,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将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向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各级纪委既有协助职责,也有监督责任,牢牢把握双重领导体制的本质要求,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党委正风肃纪反腐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加强党对正风肃纪反腐的统一领导。党委与纪委分工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这既是党在正风肃纪反腐体制机制设计上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正风肃纪反腐有序发展的政治保障。党的百年历史证明,党的领导是正风肃纪反腐的基本政治前提,集中统一领导体制和分工协作工作机制是我们党在长期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必须始终坚持、守正创新。

  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使正风肃纪反腐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下,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心大局开展工作。党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实践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形成具有时代性、针对性的思路、体制机制和具体措施,确保正风肃纪反腐始终围绕并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和大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中央提出厉行廉洁政治,通过反贪污腐化浪费,为革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和政治基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通过“三反”“五反”等大规模专项斗争,有力抵制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巩固了新生革命政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将反腐败寓于建设和改革之中,初步探索出适合基本国情的正风肃纪反腐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极大的政治智慧、理论勇气和实践魄力,将反腐败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全局,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并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使正风肃纪反腐不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保驾护航。党的百年历史证明,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坚持中国特色正风肃纪反腐道路,是我们党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遵循,必须始终坚持、毫不动摇。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问题,如果任由腐败蔓延,就会丧失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只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作为严肃的政治工作,才能凝聚党心民心,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监督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有效监督权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就发动群众检举贪污腐化分子。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开展以群众运动为主要形式的反腐败斗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鼓励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运用群众路线,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依靠群众力量,将群众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使其与党的自我监督同向发力。党的百年历史证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党正风肃纪反腐的强大动力与坚强后盾,必须始终坚持、毫不动摇。

  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10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早在延安整风运动中,毛泽东就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党内政治生活、党的纪律和党内监督的重要原则和理念方针被确立下来。正确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必须把二者高度统筹和贯通起来,在严厉惩治腐败现象的同时,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开展了一系列整风、整党教育活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党中央在探寻不经过群众运动,依靠党自身的努力解决自身问题的实践中,创新发展了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廉政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和战略目标。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坚持严的主基调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严防“七个有之”政治隐患,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的百年历史证明,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我们党深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必须始终坚持、守正创新。

  始终坚持健全完善正风肃纪反腐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进入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正风肃纪反腐也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中央明确提出廉政建设要靠法制的思想,在完善党纪党规、完善国家廉政立法特别是打击经济犯罪方面颁布实施了百余个规章制度。党的十四大以来,党中央在原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制度和重点领域反腐败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判断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旗帜鲜明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出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清轻重;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制度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坚持系统思维,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使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协调衔接、相互促进;坚持制度制定和执行并重,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了正风肃纪反腐制度建设的历史性飞跃。党的百年历史证明,持续健全正风肃纪反腐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是我们党正风肃纪反腐的关键环节和治本之策,必须始终坚持、守正创新。

  始终勇于自我革命,确保党的长期执政能力不断增强。我们党要破解自我监督难题,跳出历史周期率,走出一条成功的长期执政道路,就必须勇于推进自我革命,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我们党以有力有效的举措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堵塞漏洞、健全机制,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坚持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创新党内监督方式,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凝聚各方面监督力量,形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强大合力,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治理体系高效运转,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党的百年历史证明,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勇于善于自我革命,是党长期执政的不竭动力和成功之道,必须始终坚持、守正创新。

  (执笔人:张玲、蔡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