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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实干鲜明导向推动考核干部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

沈莹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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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建研究》2021年第8期

  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考核干部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精准科学考核干部提供了根本指针。近年来,黑龙江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完善考核体制机制,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充分发挥干部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广大干部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推进“五个要发展”、做好“三篇大文章”中担当尽责,凝聚起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强大力量。

  一、聚焦重大斗争一线,推动考核干部经常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了解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黑龙江省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干部考核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中心工作、重大任务,经常深入一线跟踪考察识别干部、动态掌握担当履职情况,及时发现使用能扛硬活、善打硬仗的干部,树立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

  一是聚焦脱贫攻坚一线。坚持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主战场”,由省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带队,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考核,采取到扶贫项目现场看、与贫困户当面谈等方式,掌握最直接、最鲜活的情况,立体识人、以事见人。注重加强驻村扶贫干部全程管理、跟踪考核,制定实施《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建立全程纪实制度,及时掌握驻村干部履职情况。

  二是聚焦疫情防控大考。坚持把以事察人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着力引导干部在防控一线履职担当。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省委组织部成立援鄂干部人才考察组,全程参与疫情防控,近距离观察战“疫”表现,对1554名表现突出的干部人才进行提拔使用和表彰奖励;派出工作组深入市县乡开展疫情防控督导考核,把了解干部的“探头”延伸到斗争最前沿,准确掌握干部责任担当之勇、科学防控之智、统筹兼顾之谋、组织实施之能。

  三是聚焦百大项目建设。突出向中心聚力、为大局服务,紧扣建设“六个强省”、实现“十个新突破”,坚持在项目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制定《关于在全省百大项目建设现场考察考核干部的意见》,把项目一线作为考察考核必经程序,通过深入现场看、找知情人谈、邀请群众评,注重听取发改、住建、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意见,全方位、多视角考核干部实绩表现。结合年度考核,对县域经济考评情况进行核实了解,组织专班到排名前10位和后10位的县实地了解、现场印证,横向比较看差异、纵向分析看变化,作出全面客观评价,对作用突出、表现优异的县委书记优先提拔使用。

  二、完善考核体制机制,推动考核干部制度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健全考核考察机制和办法,把干部考准考实。黑龙江省坚持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相结合、个性指标与共性指标相配套,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干部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一是健全政治素质考察体系。黑龙江省制定《关于考实考准干部政治素质的意见(试行)》,健全完善“五看十不用”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行政治鉴定制度,探索建立政治素质档案,综合运用正反测评、深度谈话、集体面谈等方式,切实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贯穿考核考察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各级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优化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全面承接国家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研究制定《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系统修订《市(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省直机关目标考核评价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市(地)《办法》中,增加6类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项目,增加7项高质量发展减分项指标项目;在省直《办法》中,将“高质量发展指标”分解落实到22个部门,着重考核乡村振兴、生态资源保护和恢复、平安龙江建设等方面工作业绩,引导各级干部向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发力。

  三是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时强调,要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黑龙江省聚焦推动干部改作风、转作风,制定出台《关于整治干部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方面突出问题实施方案》,连续3年在全省开展“五不问题整治”专项测评,深入了解干部作风方面的一贯表现,特别是在重大任务落实中担当作为情况,对存在“五不”问题的干部坚决调整。

  四是落实党建工作考核制度。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压紧压实党建责任,是考核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黑龙江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改进市县乡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实地考核延伸到基层党组织,真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2020年,省委组织部专门成立7个调研组,深入13个市(地)、26个县进行实地调研,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在走访群众、乡语口碑中了解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通过以下看上,考察了解市(地)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优化考核内容方法,推动考核干部全覆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考核识别干部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既察其表、更析其里,对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评价。黑龙江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坚持考人与考事结合、定性与定量统一、突出重点与全员覆盖兼顾,创新干部考核方法手段,不断提升考核工作质量。

  一是分类精准考。根据市(地)、省直不同类型领导班子特点,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切实增强考核针对性、指向性。在市(地)层面,将13个市(地)分为综合类、煤炭类、生态类3种类型,分别明确考核重点,综合类城市突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煤炭类城市突出对煤矿安全、转型发展的考核,生态类城市突出对生态资源保护与恢复、生态特色旅游的考核。在省直层面,分为党政综合、经济发展、公共服务、执法监督、群团组织5类,实现分类比较择优。

  二是量化排序比。聚焦市县党政正职“关键少数”,建立考核排序制度,围绕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的中心任务,对党政正职承担的职责任务,特别是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梳理列出核心指标、项目清单,纳入“一正一反一专”测评、谈话面谈内容,在全省范围内对市级党政正职、在市域范围内对县级党政正职进行排序,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衡量干部工作业绩。

  三是综合研判评。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统筹用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政绩考核、党建考核等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多渠道、多层面了解核实干部现实表现。探索实行“多考合一”,同步开展年度考核、主要责任指标考评、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同步向省委汇报,使各项考核结果相互补充、互为印证。完善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省直部门参加的考评工作联席会,综合运用巡视巡察、信访、审计、环保督察等各方面成果,对干部进行多维研判、精准“画像”。

  四、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树立重实干鲜明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做到善则赏之、过则匡之、患则救之、失则革之。黑龙江省坚持考用结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建立优秀领导班子副职、建议谈话提醒的领导干部、建议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等“7个名单”,与激励约束、选拔任用、治庸治懒结合起来,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

  一是提拔重用一批,坚持在实践实战中选实干家,大胆提拔使用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2020年,有25名年度考核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省管干部,38名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大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省管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二是坚决调整一批,推进干部能“下”常态化,对考核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消极懈怠、萎靡不振、问题反映集中、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2020年,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等情形的省管干部33人。

  三是表彰激励一批,对关键时刻表现突出、重点工作贡献突出的干部旗帜鲜明给予表彰。2020年,先后表彰在疫情防控中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堪当重任的干部884名,在脱贫攻坚中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群众认可的干部230名。

  四是容错纠错一批,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试行重点领域容错免责清单制度,正确对待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2020年,有36名曾受轻处分的省管干部得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真正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作者为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