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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来党的纪律建设的成就与经验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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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建研究》2021年第9期

  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和派别组织的独特优势,是我们党发展壮大、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重要法宝。回顾百年来党的纪律建设的发展历程,提炼总结纪律建设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对于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进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纪律建设。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严明党的纪律。这个时期党的纪律规定处于初创期,纪律条文相对比较简单。党的一大纲领对党员身份排他性、组织确认、保守秘密、机构设定、财务纪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二大党章专章规定“纪律”,三大党章对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组织纪律作出规定,五大党章规定了党的监察机关和违纪处分的规定,七大党章确立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执纪方针。我们党还针对腐败、军事斗争、群众关系等制定了专门的纪律规定。这段时期,党的纪律带有鲜明的战争年代色彩,规定务实管用接地气,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强调“四个服从”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力保障了党的团结统一。

  这个时期,我们党还没有自上而下建立专门的、覆盖全国的纪律执行组织。党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党的纪律由中央及地方各级执行委员会直接行使。直到党的五大,党章才规定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央党务委员会,负责党员的处分。在残酷的革命战争中,严格执行纪律非常紧迫和重要,破坏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即被清除出党。严格执纪有力维护了党的声誉和形象,保证了党坚强团结、意志统一、行动一致,为夺取革命胜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纪律建设。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建立专门的纪律执行机构成为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1953年底,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基本建立。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被监察委员会代替。1969年4月,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取消了有关党的监察机关的条款,不久党内的专门纪律执行机关被撤销。

  新中国成立初期比较重视制度建设,相关的组织规定开始制定。如1950年2月,中央政治局批转《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国纪律检查工作有了具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相继出台。但之后制度规定逐渐被忽视和废止,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党的纪律遭到严重破坏。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纪律建设组织系统得以恢复并不断发展。1979年,中央纪委和地方各级纪委恢复重建。党的十二大后,各级纪委选举产生机构由党委或者党委全会升格为党代会,党总支和党支部都设立了纪律检查委员,地方各级纪委的领导体制由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从1993年1月起,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开始探索建立巡视制度,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逐步推进。

  这个时期,我们党注重制度建设,把建立完善党内法规作为纪律建设基础性工作,制定了数量多、范围广、种类全、针对性强的法规制度,比如《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党的十三大提出廉政建设,开始探索实施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举措。1990年开始持续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1993年8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开展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成为纪律检查的3项任务,增强了纪律建设的实际效果。

  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增设纪检监察室、纪检干部监督室,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得到实质性推进。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纪检机构,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委监委实行合署办公。

  纪律体系不断健全,制度规定质量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纪律建设的有效经验做法固化成为制度规定,先后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等一大批党内法规制度。注重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突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全党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巡视强化政治监督,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百年来党的纪律建设的宝贵经验

  必须始终把严明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建党原理为指导,旗帜鲜明地将严明的纪律作为自己的本色,坚持用铁的纪律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百年纪律建设实践表明,只有用严明的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所有党员,党的肌体才能不断纯洁、更加健康,党才能更具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必须始终将加强纪律建设作为不断夺取新胜利的重要法宝。广大党员能否认真遵守、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直接关系党的团结统一,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百年纪律建设实践表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我们党克敌制胜、不断夺取新胜利的重要武器。纪律性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才强,组织的力量才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严峻挑战下、特殊环境中,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必须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百年来,党根据不同时期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丰富党的纪律的内涵和要求,以规范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言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目标使命。百年纪律建设实践表明,世情、国情和党情不断发展变化,决定了党的纪律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纪律规定、执纪办法、配套机制必须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与时俱进,必须结合新的任务和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以适应新的发展变化。

  必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规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我们党对党员政治要求是一以贯之的,从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任何出版物,无论是中央的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的规定,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强调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的纪律规矩,政治纪律作为首要的管总的纪律得到不断强化。百年纪律建设实践表明,只有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抓住党的纪律建设的根本,才能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保证革命、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必须始终紧紧围绕党的历史使命和中心任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必须始终紧紧围绕党的历史使命和中心任务不断完善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围绕夺取革命胜利这个中心任务,建立了一套以军事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百年纪律建设实践表明,党的纪律建设是党完成历史使命和任务的手段和措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纪律建设才能找到遵循,不会迷失方向,实现高质量发展。

  必须把自觉遵守纪律与加强监督执纪结合起来。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纪律,是建立在共同的革命目标、革命理想与共同利益基础上的自觉纪律。对于共产党员来说,任何时候都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百年纪律建设实践表明,一分部署还要九分落实。制定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九分气力要花在这上面。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纪律观,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党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同时,要加大纪律监督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去检查党员的行为,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必须充分发挥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作用。纪律检查机关对严明党的纪律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纪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百年来,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历经存废之变,并非一帆风顺。百年纪律建设实践表明,加强纪律检查机构建设,党的纪律就能得到很好执行,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就有了可靠保证;缺乏专门的机构保障纪律执行,纪律建设缺乏持续稳定有效的保障,很容易犯各种“左”或右的错误,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遇到重大困难和挫折。必须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纪律检查机构领导体制,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执笔人:蒋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