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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探索实施公务员专项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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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建研究》2022年第10期

  探索公务员专项考核“1+3”机制,运用关键绩效指标考核法,激发公务员队伍干事创业活力。明确指标。“1”即设置一系列共性指标,包括政治素质、民主评议、征求意见情况等7项,占60分。“3”即通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设置个性指标,同时设置加、减分项5项,对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干部视情况加分,对底线思维意识缺乏、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予以扣分或直接确定为“差”等次,做到既有共性指标也有个性指标,既有加分项也有减分项,实现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让考核有依据、评判有标准。精准考核。定时考核,每半个月到项目一线实地查看进展成效和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深入了解干部政治表现、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是否存在加减分项等情况。定量督导,每月收取任务进度表和个人工作进展,比对查看任务是否按期推进、工作表现情况。定向测评,开展政治素质正反双向测评和工作实绩评价,对调研了解的情况予以认证。同时,结合其他考核方式,多方比较、综合分析确定考核成绩。严格奖惩。将专项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提拔晋升、评先树优挂钩,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确定“好”等次人员,对考核结果为“好”的,纳入优秀公务员库与先进典型储备库,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上予以倾斜,适时开展及时奖励;对考核结果为“差”的,及时约谈提醒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度评优资格,原则上一年内不予提拔晋升。

(中共东营市东营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