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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建立“红旗”乡村争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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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建研究》2023年第2期

  聚焦乡村振兴,科学设置评选标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选树党建引领、产业振兴、绿色生态、乡风文明、平安建设等5类“红旗乡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5类“红旗村”。对每类红旗乡镇和红旗村均制定具体的评选标准和评选细则,坚持优中选优,将评分内容细化成种植面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是否有农村电商网点等45大项111个小项。如对“产业兴旺红旗村”的创建评选标准,细化为产业特色化、产品标准化、经营组织化、畅通销售渠道、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收等具体项目。坚持公正公开,精准设置评选程序。按照自荐、推荐、评审、核验、公示的程序,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核验。各村(社区)和乡镇主动申报,县级深入各乡镇、各村屯进行实地检验、分类评分排序、确定推荐名单,市级核验并研究确定正式名单,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无异议后,市委进行统一命名、集中授旗。坚持“宁缺毋滥”,因条件达不到,名额不满的,按照实有数确定。申报、推荐、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立即开展调查,根据情况作出妥善处理。突出评选含金量,做实奖励保障。村(社区)每获得一面红旗,一次性给予“红旗村”爱心超市物资补助专项经费1万元,项目资金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红旗村”倾斜,村支书和主任工资每月上调500元,其他村干部每月上调300元。乡镇每评上一面红旗,一次性补助50万元年度公用经费,乡镇党政正职年度考核原则上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水平高于所在县级单位同等人员,享受评优等优先待遇。百色连续3年评选出1500个“红旗村”,评选出首批25个“红旗乡镇”,引领1镇7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25个“红旗乡镇”原党委书记在2021年换届中获提拔12人、重用4人,其余9名已全部晋升为四级调研员。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