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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新探索

郝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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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建研究》2023年第3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山西省临汾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强化党建引领,突出市场导向,有效整合各类资金、资产、项目、人才资源,探索出一条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的新路径。

  一、把准政治方向,注重整体统筹,凝聚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新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提质,关键在党,关键在党建引领。临汾市持续强化党委“统”的功能,明确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党的领导地位,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一是强化组织统筹。市委将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领航定向和引领推动作用,坚持把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作为“书记工程”进行谋划推动,压实四级书记抓集体经济的责任。同时,明确各级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组织、财政、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并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推进。二是强化政策统筹。市委统筹布局,确定战略发展目标,先后研究制定“十四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规划、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一年见成效、两年稳步发展、三年显著提升的“三步走”目标任务,并结合资源禀赋,做到一县一总规、一乡一规划、一村一计划,以清晰的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路径统筹。明确市、县组织部门具体研究推动,根据各县(市、区)实际情况,强化精准指导,研究制定“党建引领+市场推动”壮大提质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措施,确定“党建引领+市场推动”的发展路径,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同步探索特色产业型、乡村旅游型、资产盘活型、资本运营型、物业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六大发展路径,引导各县(市、区)围绕临汾市经济发展沿汾、沿黄、沿太岳三大板块产业定位,确立特色主导产业,推动一大批农村集体经济产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发挥组织功能,注重市场作用,蹚出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新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乡亲们持续获益。”临汾市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在纵向联动、横向联通、一体推进上下功夫,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产生“三变”。一是构建组织体系,变乡村两级单打独斗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针对过去农村集体经济主要靠乡村两级抓的问题,市委推动成立国有性质的临汾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村发集团),带动17个县(市、区)全部组建县级公司,乡村两级规范组建145个集体经济联合社、2072个村合作社,形成了“1+17+N”市场主体体系。同步建立党建引领、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的运营机制,即市级集团公司主推市场、主担风险、主建机制、主拓多元,县级公司主推服务、主抓基地、主上项目、主搞示范,乡村两级主推合作、主清资源、主联农户、主业种养,进一步实现了在党的领导下,由乡村打基础、县级搞承接、市级总统揽,农村集体产业全链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自组建以来,村发集团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总投资达2.87亿元,实施18个项目;市县两级启动实施各类项目2393个,建设各类产业基地415个,初步形成乡乡有产业、村村有项目的多元发展路径。二是构建市场体系,变硬输血为“党建引领+市场推动”两手发力。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本质上是发展经济,必须依靠市场。临汾市立足高质量发展全局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短板,强化市场意识、遵循市场规律、坚持市场导向,从市域层面围绕补链、延链、强链,帮助县乡村三级找订单、拓市场、打品牌,实现四级市场主体多层次联动。积极推动“临材临用”,支持村发集团开发市内单位、工矿企业市场潜力,打造中央厨房项目,立足全市5600余家企业、1800余个学校等市场潜力,通过各县(市、区)村发公司对接生产基地,打造产供销一体化产业链,每天可向市场提供营养餐20万份、净菜半成品15万份;依托“临汾优品”,通过直播带货、线上销售,拓展省内外市场,带动集体、农户双增收。三是构建发展体系,变集体组织各自为战为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融合发展。指导村发集团与国内上市企业、本土优势企业组建多个合资子公司,制定农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机制、农村集体经济合作机制等13项制度,实现全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有序、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强化服务保障,注重产出效益,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新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临汾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增强凝聚力、提升服务力的重要支撑,全方位、全领域给予保障支持,进一步带动老百姓增收致富。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注重配套扶持,2022年整合5000万元资金,扶持100个有发展潜力但缺少资金的村实施壮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8个,实施精准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切实发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村发集团通过直接投资、订单生产、项目共建、保护价收购和产品统一销售等方式,与条件差、基础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建设各类农副产品生产、仓储基地。二是强化人才保障。针对农村面临的老龄化、人口外流、人才匮乏等问题,市委将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行动作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长足发展的关键举措,持续优化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年龄、学历结构,推动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比例达到97%,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常态化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任职,使用乡镇事业编制招聘2112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到村工作;持续深化“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向10个山区县选派11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科技特派团,派出1200余名特派员,推动专业人才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线流动,人才支撑有力加强。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引导群众参股经营,以土地经营权流转“获租金”,就地打工“挣薪金”,资金入股企业“变股金”,推动产业兴旺、带动增收致富,形成“组织引、主体带、群众干”的生动局面。

  四、严格监督管理,注重内外发力,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质新基础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是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稳步增收的大事,必须坚持严的基调,做好内管外督,狠抓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一是严格标准清底子。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山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全面摸清集体资产底数。2022年,集中在全市各行政村开展了以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村级债务化解、新增资源收费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全市共调整完善不规范合同7.08万份,化解债务4.45亿元,新增集体资产中集体机动地5.27万亩,为各级农村集体经济市场主体理顺资产、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严格路径抓管理。加强各级市场主体规范化建设,指导市村发集团、县级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成立董事会、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乡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合作社)合理设置董事、监事,并积极提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切实做好日常内部监管;实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向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四议两公开”机制,凡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要事项均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规范财务公开程序,落实乡镇报备制度,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三是严格方式强监督。综合利用审计、巡察、民主监督等手段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的外部监督,建立临汾市农村集体经济“三固定两随机”督导调研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责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严格审计监督;将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纳入全国、全省平台监管,对集体资产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推进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党建引领,组建村发集团,实现四级联动,壮大提质村级集体经济的新机制,给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22年,临汾市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年收入3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2%;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7.3亿元,比2021年增长40%;经营性收入达到5.5亿元,比2021年增长90%以上。

(作者为中共山西省临汾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