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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制度轨道上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督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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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建研究》2023年第4期

  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重大创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明确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就是要着眼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推进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夯实制度基础,为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指明制度路径。

  一、自我净化:铁规发力、激浊扬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净化,就是要过滤杂质、清除毒素、割除毒瘤”,“自觉向体内病灶开刀,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实现自我净化,关键的一条是要靠法规制度。建好制度、立好规矩,为党员干部拉起高压线、划出警戒线,充分发挥制度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作用。

  自我净化,其外在体现是党的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定制度、立规矩破题,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很多都是党史上的“第一次”,具有重要开创意义,有力保障了“打铁必须自身硬”。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调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引领带动全党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是过滤杂质、清除毒瘤的最有力举措,以制度化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是新时代反腐败的鲜明特色。我们党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反腐败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牢。

  新时代新征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党的自我净化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制度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制度建设的决策部署,在推进思想净化的同时,不断完善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把自我净化的制度基础打得更牢固,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推动自我净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自我完善:固化成果、健全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完善,就是要修复肌体、健全机制、丰富功能”,“不断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自我完善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不可或缺。无论是修复肌体还是健全机制、丰富功能,都不是一项单纯具体或一时短期的工作,而是涉及方方面面、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科学设定党组织的职权职责、如何合理配置党员干部的义务权利、如何有效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都需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制度供给才能实现。

  制度规范体系的不断健全,是自我完善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党成熟的重要标志。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组织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出台了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部门和地方也配套出台了相应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各级各类党组织的产生、组成、职权职责等有了较为明确的制度规范依据,党组织运行的体制机制更为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补齐了短板弱项,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机制更为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有机贯穿党的各项建设,修复党的肌体有了可靠的制度遵循。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法规,有力保障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规履行职权职责。比较完善地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党的自我完善,必须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更好发挥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重大作用。

  三、自我革新:制度创新、与时俱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革新,就是要与时俱进、自我超越”,“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立志于千秋伟业的中国共产党,历经百年沧桑而风华正茂,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勇于自我革新,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实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

  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我们党的自我革新史,也是一部制度创新史。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党章的制定修订鲜明地体现了我们党依靠制度创新推进自我革新的坚定步伐。百余年来,我们党对党章进行的修改,都始终注重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写入党章,把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把管党治党的创新成果和经验做法写入党章,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擘画制度建设宏伟蓝图,制度创新的力度、广度、深度前所未有。着力加强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先后制定两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召开两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加强统筹谋划,按计划分阶段推进制度建设。着力补齐制度缺项短板,加快推进制度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截至2022年底,党中央制定修订中央党内法规160部,占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70%以上。着力创新制度建设体制机制,重要中央党内法规一般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必要时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中央书记处每年听取中央办公厅所作的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报告、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作出部署安排,确保制度创新上下贯通、一体推进。

  新时代新征程,推进自我革新,制度创新的步伐不仅不能停止,还需进一步加大。要以党内法规制定规划为牵引,与时俱进强化制度创新,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制度建设就推进到哪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通过开展清理、加强备案审查、搞好实施评估等,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同新时代、新要求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问题,以党的制度规范的内在一致协调,为自我革新提供制度动力。

  四、自我提高:规范引领、永葆生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提高,就是要有新本领、有新境界,永不僵化、永不停滞”,“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只有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升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我们党才能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自我提高首先是我们党政治能力的提高,不断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制定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法规文件,完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机制,推动全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我提高意味着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高,必须更加注重制度的治本作用,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度建设为重要突破口,将制度建设贯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中,党的各方面建设在制度轨道上有序推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新时代新征程,实现自我提高,必须进一步发挥制度强基固本作用。要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更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