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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实施“头雁工程”领航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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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建研究》2023年第8期

  多元选拔充实“头雁”队伍。开展嘎查村“种子计划”,完善“村推镇选县考察”选拔培养机制,不断充实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确保每个嘎查村党组织有不少于2名“孵化种子”。持续实施人才“回引计划”,打破行业、身份、资历等壁垒,支持致富大户、外出能人、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优秀党员、干部到嘎查村任职。今年以来,回引227名优秀党员、干部和返乡人才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严格管理防止“头雁”偏航。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全面巡察、任期审计、谈心谈话、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实施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办法,每年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1次综合分析,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予以调整。去年以来,累计清理违纪违法嘎查村干部7人,调整撤换嘎查村干部262人。关心激励保障“头雁”高飞。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方式多元投入的嘎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按时足额兑现嘎查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和“两委”成员基本报酬。注重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的政治激励和组织关怀,加大面向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考录公务员力度,健全从“五类人员”中选拔苏木乡镇领导干部工作长效机制。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