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稳则天下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切实为基层减负,以作风转变促工作落实;要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统筹减负和赋能,让广大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精力抓落实。近年来,大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有关要求,聚焦解决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坚持党建引领,从体制机制、组织统筹、蓄势赋能、资源下沉上发力,切实让基层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解难题、办实事,形成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破解之道和实践经验。
一、从体制机制上破题,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近年来,大连市坚持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强化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切实将党的政治引领力和组织凝聚力有效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动能,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为基层聚力赋能。一是加强上下联动,“一盘棋”统到底。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吸纳全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构建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统筹有力的基层减负“一盘棋”格局。印发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10个方面143条任务措施;印发基层社会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具体工作安排任务分解清单,切实为构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明方向、理思路、定措施、提要求。坚持定期调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为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法治保障,“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方向,2024年7月出台基层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大连市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为全市推进基层减负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展人民建议专题征集工作,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基层减负工作中来,切实把群众“金点子”转化为基层减负的“金钥匙”。三是健全街道统一协调机制,“一个哨子”管到底。持续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赋予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人员工作考核以及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建议权,落实街道党工委对辖区的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健全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推动完善“一哨一评”机制,提高街道对相关部门工作评价权重,真正让街道“说话管用”、“吹哨好使”。
二、从组织统筹上发力,形成多元参与、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近年来,大连市针对民意表达渠道不畅、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不高、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不精准、老旧楼院物业无人管等问题,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建联建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整体质效。一是健全完善党建联建工作机制。全市102个街道、892个社区开展党建联建,压实驻区单位负责人党建联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扩大基层治理“朋友圈”。定期组织召开党建联建工作协调会议,将各自资源、需求、项目集中汇总“拉单”,集中分拨“派单”,通过年初领任务、年中亮进度、年底总结讲评,实现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统筹解决了小区停车难、周边环境差等一批民生难题。二是建强社区物业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市级和12个区县全部建立物业行业党委,建立区级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综合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示范引领,发挥典型效应,确定市级“红色物业”服务项目示范点48个、“红色业委会”7个。创新推广专业型物业、社区托管型物业、居民自治型物业和基础保障型物业等不同类型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模式,让物业服务有效嵌入社区网格管理,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提升。三是激发群众参与治理热情。树牢“有事、遇事、做事”坚持协商的理念,在全市推广“和合大院”居民协商自治模式,覆盖率达到100%。组建以楼长、老党员等为主体的自治队伍,将社区协商工作的起点放在楼院,党员带头协商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推动老旧楼院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微治理”局面。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软法之治”作用,开展最具影响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评选活动,深化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三、从蓄势赋能上攻坚,形成基层明责减负、轻装上阵的工作态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要把职责事项搞清楚。近年来,大连市针对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一致、责能不匹配导致基层负担过重等问题,坚持基层减负源头治理,立足小切口、设置硬约束,以准入事项的方式明确基层履职事项,着力构建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基层治理体系。一是划清责任边界,为基层干部“松绑”。健全村(社区)工作事务准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聚焦民生服务领域,将2022年、2023年规范后的102项城市社区工作事务、143项农村工作事务精简至66项、80项,分别减少35.29%、44.06%。二是开展“清牌瘦身”行动,破解“墙上的形式主义”。着眼解决村(社区)组织牌子数量种类过多、有名无实等问题,深入推进村(社区)挂牌“瘦身”行动,扎实开展村(社区)“滥挂牌”全覆盖清理整治,将村、社区保留牌子分别减至16个、15个。三是持续优化社区规模,着力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按照万户以上“瘦身”、千户以下“健体”以及便于自治、便于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制定印发城市社区优化调整工作方案,通过直接拆分、优化重组、合并组建、直接组建4种形式,“一社区一策”对215个社区进行优化调整,全市新增城市社区108个,社区规模趋于合理、服务群众更加直接有效。四是以“数智”带“数治”,打造数字化网格化工作体系。深入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组织开发“大连市基层智慧治理平台”,优化网格线索流转机制,实现全市行政区域五级全覆盖,推动基层数据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着力打造“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深化与属地高校合作,建立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推动智能社会治理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治理效能。
四、从资源下沉上突破,打造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工作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近年来,大连市针对基层人手少、服务能力不足、村(社区)服务经费比较紧张等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着力构建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向基层倾斜的工作格局,推动基层真正从“千条线”中解放出来。一是落实编制保障,壮大基层工作队伍。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减上补下为基层增加行政、事业编制1617名,平均每个街道增编11名,有效缓解了基层人手紧张的问题。探索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数指标管理,将社区工作者编配比例由每300户1名提高到每200户1名,社区工作者配备人数每个社区从原来15人提升至25人。建立新招录人员“蓄水池”机制,实现社区工作者随缺随补、应配尽配。二是构建职业化薪酬体系,激发基层工作动能。探索健全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与岗位等级、职业水平和绩效考核相衔接的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并根据全市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实施动态调整。组织开展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择优录用61人,进一步畅通了社区党组织书记晋升渠道,让社区工作者留得住、有奔头。三是深化“全岗通”模式,提升基层工作者能力素质。围绕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工作主线,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社区“全岗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轮岗交流等工作制度,着力打破社区工作的“条线壁垒”,推进社区服务方式由“多口”向“一口”转变、服务理念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建立全市优秀青年社区人才储备库,举办优秀年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基层治理培训班,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鼓励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目前全市社区工作者持证率达56.7%。开展“心理咨询服务进社区活动”,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为社区工作者暖心护航。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财政制度保障。加大对村(社区)建设的公共财政投入,不断拓展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覆盖面,落实每个社区党组织每年2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照每村每年小村5万元、大村10万元标准进一步落实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同时,规范城市社区办公经费,按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至6万元拨付,确保基层组织有钱办事、有能力办事,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落到民生福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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