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风腐同查同治作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理念与工作机制,深刻揭示了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同根同源、交织共生的内在规律,标志着我们党的反腐败斗争在策略和路径上实现了向系统施治、整体深化的重大跃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必须深刻把握“风腐同查同治”蕴含的内在机理和实践路径,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一、深刻认识风腐同查同治的内在机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我们党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正是源于对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内在联系的深刻认知。深入剖析风与腐的同源共生关系、演进路径、表里关联及治理逻辑,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风腐同查同治的理论与实践依据,增强构建系统治理体系的决心和定力。
(一)同源共生:风腐一体的内在逻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违法,都是从小的生活问题、吃喝问题、违反八项规定开始的。”大量案例表明,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往往在权力运行轨迹中相互渗透,形成了风腐一体的复杂生态。“风腐”之“风”,主要是指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不正之风;“风腐”之“腐”,主要是指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虽然在行为性质、表现形式、危害程度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侵蚀党的肌体的病毒。“风腐同源”本质上在于二者在思想根源上具有一致性,都源于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党性原则丧失、权力观扭曲等。在行为表现上,作风失范往往是腐败滋生的温床和前奏,腐败行为则是作风问题的恶性蜕变与极端表现,两者如影随形、相互转化。唯有从根源上认识风与腐的一体性、共生性,才能构建更加系统、彻底、有效的治理体系。
(二)由风及腐:量变到质变的演进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分析这些年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历史和现实反复说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看似微小的作风瑕疵,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和纠正,极易在侥幸心理和不良环境的催化下消磨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敬畏之心,最终突破党纪国法的红线,演变为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潜藏腐败问题、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这就是由风及腐、腐从风来。同时,腐败问题也会进一步助长不正之风的蔓延,即由腐生风、腐行风盛。因此,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必须坚持由风查腐、由腐纠风同时发力、双向突破,打通堵点、清除淤点,精准识别、预警和阻断这一“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演变链条。
(三)互为表里:形式与实质的深层掩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风腐同查同治的深层逻辑,在于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党性、党风、党纪内在统一性的深刻认知与精准把握。党性作为内核,决定着党风的价值取向与精神底色;党风作为外显,折射出党性修养的真实水准与实践状态;党纪作为保障,以制度刚性维系着党性本色和党风表现。大量事实表明,若仅仅聚焦查处腐败问题而忽视对不正之风的系统纠治,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便无法彻底清除;若只注重作风的整改而不深挖背后的腐败线索,作风问题必定会在利益驱动下反复发作。只有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做到凡查腐败案件必看作风问题、凡查作风问题必挖腐败案件,才能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真正实现风清气正、海晏河清。
(四)协同治理:系统施治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传统的腐败问题治理模式中,作风监督与反腐肃贪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资源分散、信息割裂、效能不彰的问题。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就是要立足作风问题与腐败行为在权力异化机理上的同构性,下气力破解传统模式中的工作壁垒、信息壁垒等难题,将惩治作风问题与腐败行为有机结合、协同发力,实现事后惩处和事前预防相结合、治标和治本相结合,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过程中,同步审视作风根源与腐败实质,有助于深挖彻查、对症下药、精准施治,从“单点突破”的局部治理向“联合作战”的全域治理跃升,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准确把握风腐同查同治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是党和人民的大敌,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敌”,“要加大风腐同治同查力度”,“将党风党纪硬要求变为硬举措、让铁规矩长出铁牙齿,向全党释放一严到底、寸步不让的信号,形成震慑效应”。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充分运用从抓作风入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着力破解风腐交织难题,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综合效能。
一是强化思想铸魂,凝聚“风腐一体”治理共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的深度决定行动的力度。要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党性教育,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不断夯实对风腐同查同治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把握风腐同查同治的战略意义与深刻内涵,将其作为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法路径。要在形势分析、工作部署、干部教育、案件查办等各环节,自觉将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联系起来思考、贯通起来研判,一体推进解决。
二是推进机制破壁,构建全链条协同作战体系。作风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牵涉面广,如果涉及的相关机关部门缺乏协作配合,在长期实践中将出现治理资源的碎片化分割与功能协同的结构性障碍,形成机制性的壁垒。这种壁垒不仅带来治理效能的内耗,也给风腐交织问题留下规避监管的缝隙。打破壁垒,要从线索处置、监督实施到审查调查的全流程入手,构建各环节相互贯通、各主体协同发力的全链条作战体系,使分散的治理力量形成叠加效应,形成查处风腐交织问题的强大合力。要建立作风监督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之间高效规范的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机制。要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与推进反腐败重点任务纳入各类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加强对风腐交织问题的关联分析。查办腐败案件时,将涉案人员作风问题作为必查内容,回溯其“由风及腐”轨迹。查处作风问题时,注重分析是否存在违背党的初心使命、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政治问题和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三是坚持系统施治,织密一体化治理网络。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需要打破治理环节的条块分割,构建党性党风党纪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深度贯通的治理格局,形成环环相扣、层层设防的一体化治理网络,通过系统性治理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要通过正风“筑堤”,着力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的“四风”问题,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要强化肃纪“固坝”,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纪律的刚性约束阻断风腐交织的传导链条;要持续反腐“清淤”,坚决清除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的腐败分子,净化党的肌体。在实践中,既要“由风查腐”,严肃查处存在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人和事,深挖彻查作风问题背后存在的团团伙伙、请托办事、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坚决防止“以风盖腐”;又要“由腐纠风”,将“四风”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必问必核事项”,深究作风根源,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以纠“风”遏制腐败问题增量,以查“腐”清除作风问题存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打造多元共治责任闭环。风腐同查同治能否落地见效,关键在于责任能否层层压实。要牢牢抓住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风腐同查同治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党的“纪律部队”定位,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既要敢于善于监督,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各项机制有效运行,又要加强内部分工协作,确保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同办案顺畅高效。同时,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顺畅的衔接机制,凝聚起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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