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各级干部要深刻懂得用权为民、担责成事、廉洁立身的道理,自觉把担当和自律统一起来,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亮明态度、付诸行动”,再次就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反复强调。早在浙江任省委书记时,他就给“官”、“商”交往划出界限,强调“同企业家打交道一定要掌握分寸,公私分明,君子之交淡如水”。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他再次指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才是阳关大道”。
“亲”和“清”本质上是干事和干净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完全可以并行不悖。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干部同企业家正常交往是经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须的。这种交往应该是君子之交,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政界和大财团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政商关系如果“亲而不清”,就会沦为推杯换盏、输送利益那一套;“清而不亲”,就会造成作壁上观、养出“甩手掌柜”。政商交往有道、把握分寸,既不“勾肩搭背”,也不“背对背”,这才是正常、健康的政商关系。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真诚坦荡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对民营企业家而言,“亲”就是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清”就是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做到亲而清,要给政商交往戴上“紧箍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2025年5月《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规范经营等方面作出规定。要严格落实这些法律和政策,完善有关配套制度,持续整治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放心大胆干事和各类经营主体安心创业提供自由、广阔空间,共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官有官德,商有商道,得道不失,乃可长存。领导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就领导干部而言,要把遵规守纪与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既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主动排忧解难,又自觉坚守廉洁底线,切实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纪委、省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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